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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老子日死也是你活该。(皮鞋C嘴粗口,狂撸尿臭巨D) (第1/2页)
池玉回家之前心情都挺好的,毕竟听到陆风被严岂指着鼻子骂渣男,严董当场脸都黑了。 丢工作是板上钉钉的事,区区一个杂碎还敢惹他池二少爷。 哼,不自量力。 程佚估计已经把晚饭准备好了,在洗手作羹汤这件事上,池玉是高度赞扬壮男人表现的。 他的狗应该和往常一样乖乖在门口等待了。 池玉整理着装,风度翩翩,解开指纹锁。 客厅水晶灯光彩夺目,他习惯性往门后角落看,那是程佚总爱待着的地方,就和狗一样候哪儿。 “程佚。” 池玉很快就不高兴了,因为他的狗没有用那双眼睛亮晶晶看着他。反倒是满腹心事,低头看着脚尖。 看鞋尖有比看光彩夺目的老婆重要吗?臭鞋有什么好看。 没等程佚反应,池少皮鞋已经不客气踩上去,从左碾到右。 不容反抗的跋扈举止令程佚惊醒,他安静地忍受着妻子不尊重的举止,至少还算不上暴行,只是有点疼。 “你就是用这种精神状态迎接我回家吗?” 池玉揪住他衣襟,怒气腾腾:“丧着个脸,我是死了吗?” 程佚蹙眉,眼眶刷的湿润,唯唯诺诺说:“对不起,不是故意的。” “哼。”池玉粗糙地喘息,脑袋里那根弦又不安分地绷紧,被拉锯。他努力让自己平复,但口吻仍旧是暴躁的,“吻我。” 程佚受宠若惊看着他。 “立刻,马上。” 池玉低呵:“你这只蠢狗。” 程佚抖着唇瓣,被污秽地骂,脸颊却浮起诡异潮红。他低头,弯腰,凑近妻子嫣红饱满的唇,接触瞬间,被对方粗鲁强势地侵入。 “嗯唔……嗯……” 怎么办,心跳的太快了。如果没有池玉,没有老婆,他一定会难受到死掉。 池玉揪着男人衣襟的手慢慢松开,转而在他胸脯上抚摸。程佚乖巧地配合着他充血,两枚rutou硬邦邦轮流接受着主人的玩弄。 这枚吻让池玉好受了些。 “笑。” 他冷冷看着程佚,眼尾有残余的情热。 程佚笑得有点勉强,不过眼角的泪花令强挤的笑也颇具欣赏。池玉舒服很多,把脚从壮狗脚背挪开。 “刚才发什么呆。” 程佚有种特殊魔力,他很蠢笨,笨到像只永远填不满的垃圾桶,甘愿地吞噬走池玉所有暴躁易怒。 一条笨狗,除了身材好厨艺好这两点优势外,还能有什么让池少安安分分和他恩爱三年?当然是程佚惊人的情感价值。 池玉什么都不缺,他就缺个哄他开心的知心人。 程佚做得很好,好到几乎变成空气,池玉能无视他,却绝对离不开他。 这份被榨干利用的煎熬也诡异地让程佚满足,所有和他相熟的人都会很容易发现,他是讨好人格。做狗,被榨干,还是被深爱的人大量需求,太快乐了。 吻让池玉心情变好的同时,也让程佚暂停焦虑。两人和好如初,并肩而行。 刚开门就闻到食物香气,让疲累整日的池少胃部都温暖起来。程佚身上还束着围裙,为了让池玉回家吃到最新鲜热乎的饭菜,他都是掐点准备。 都是池玉喜欢的。 家里其实原本有保姆照顾,在程佚入住后碍于种种不便,池玉将保姆辞退了。 少爷毕竟是少爷,日常生活少不了人伺候。程佚一开始经常踩池玉雷区,日子过得和扫雷一样,两人分分合合,最后终于磨合到如今的平衡融洽。 程佚伺候池玉那么多年,最清楚只要不做错事,池玉还是很好相处的。 虽然不习惯用嘴说爱,可他会记住送每一个节日礼物,也记住程佚的部分喜恶,对于程佚这种天生缺爱的人来说,已经是天大的恩赐。 “过来一起吃。” 池玉不喜欢冷清氛围,回家之后做什么都喜欢让程佚陪着。 吃到一半,池玉突然蹙眉,将汤勺扔下。 “怎么那么咸。” 程佚讶眉,池玉脾气不好地把喝过的汤碗推给他。壮男人喝了一口,原本清甜的玉米排骨汤由于加入太多盐,喝起来带着不舒服的涩口。 “对不起老婆,汤就别喝了。” 池玉抱臂,阴阳怪气看着他:“你怎么回事啊,最近魂不守舍的。” 程佚垂眸:“……” 其实,他蛮想问池玉是不是真的做手脚害陆风丢了工作,还污蔑陆风是四处约炮的渣gay。 他打电话问过池威,池威说他确实有听到陆风和严家小少爷闹不愉快的事。 池玉,为什么要这么做。还有陆风说的,池玉逼他去国外……当年不是陆风说要去深造镀金吗。 程佚社交很简单,他的一举一动都被池玉掌握在手里,除了自我报备,池玉还安排人监视程佚每一趟出行。 壮男人表现的好,他便撤销监视,壮男人表现异常,他便恢复这种无声的掌控。 池玉今天没收到程佚和野男人见面的消息。 “你不会还在想着那个贱男吧?”能让程佚上心的人事物太好猜了,池玉用脚趾甲盖都能想到。 程佚没说话,算是默认。 池玉一下子火了,手砰的拍在桌面上,震得餐具和汤水摇晃。他冷而锐利看着结婚三年的男人,不明白他怎么就那么放不下某个男婊子。 程佚吓了一跳,膝盖发软,好在他坐着,才没窝囊软下去。 “说话。”池玉咬着后牙槽,耐心已然濒临耗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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