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正文第22章:斗天战帝神猴斩杀九头鸟 (第3/4页)
2 九九八十一难,才能真正能够达到归位。 五百年,历史悠久之翼突飞猛进。 五百年的大神猴孙悟空大闹天g0ng事件,至今历历在目! 所以,此次询问组。 成员的名单显示出来,组长二郎神君杨戬。 副组长大神猴孙悟空,哪吒,雷神,炎姬龙侠神nV,金飞燕火箭侠,李靖等人! 秘书长,就是大唐功德佛圣僧来兼任的。 组员天庭元帅猪八戒,卷帘大将沙僧。 白龙马熬青,等诸位神仙佛在内! 熬青,在东海期间生活中的不如意。 2 就像,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深海。 浩劫炼狱里面,注定了他。 是和申文华,属於一种无缘的夫妻感情破裂! 这,在他的Ai情世界里面。 是属於,b较黑暗的一道难以填满伤疤! 於是,他就想不开,睡不着,连吃饭都不香! 他的名声,在四海之内。 一夜之间,就受到不同层次的影响。 多多少少,也因此也受到了一点牵连! 於是,他就决定。 2 去找九头鸟,那只妖怪会上一会。 看他,是如何理论的? 在,理论的过程中。 由於,熬青X格直爽。 一身傲气和傲骨,是永不服输的。 一身正气凛然,他一惯以来。 就是属於,一种不信邪的那种! 古话说的好:“酒逢知己千杯少,话把投机半句多”! 他,在和九头鸟妖怪那里。 谈判了没有几句,两个大男人。 2 就开始,大战了起来。 申文华,她看在眼里,急在心里。 一个是自己的丈夫,一个是暗恋情人,现在的老相好! 於是,她就说道:“你们两个大男人,还好意思为了我这朵残花败柳大打出手,你们不觉得,这是对我的一种侮辱吗”? 熬青大声说道:“你这种nV人,还知道侮辱两个字,明明是位有夫之妇,还有孩子到处风流啊”! 九头鸟妖怪,一听熬青的话。 立刻就心里在想,原来你已经有孩子了啊! “你为什麽,没有和我说一声啊”! 心里在暗骂道:“好你个愣头青申文华,我以为你是有夫之妇,还没有生孩子呢”! “他边想边打,他心里在想,如此b较风流的nV人,真不值得我如此去生Si搏斗吧”! 2 他,在和熬青打斗了数千个回合。 被熬青,用沉香神剑。 制服在了,东海龙g0ng里面的悬崖峭壁上! 打得他满地找牙,他哀求。 说道:“熬青,兄,我认栽了,论武功我打不过你,论才能我也无法战胜你,你是三界的大英雄,至於她你就带回家去吧”! 熬青他就说道:“既然你如此识时务者为俊杰,认栽了你就滚出东海,不要在我四海之内为所yu为,你今後好自为之吧”! 申文华,她这次总算是彻底看清楚了。 一个,伪君子的真实面孔了! 她默不作声,就呆呆地待在那个黑暗之魂的角落里。 满脸通红,泪水不止。 2 不知不觉中,流了出来。 原本以为她,自己找到了真正的Ai情。 且未曾想到,落了个如此凄惨黑暗的残酷局面! 於是,她就不知道去往何处,魂归何地? 她在一气之下,就抡起佩剑自杀了! 熬青,他看到了如此凄惨局面。 心里面,也是一种不好受的。 就算申文华,她再怎麽风流和再坏。 她,毕竟是他的结发夫妻,她也是孩子她妈啊! 於是,他就把她的屍首。 2 抱回了,家族里面。 把她的牌位,供立起来了! 话说,申文华。 她,Si後的魂魄。 来到了,Y间的妖梦山上。 跟随巨灵神夫人,归属於大自然界。 成为了,三界之内的山水妖妖灵! 然後,人间每次在山水之间高呼喊声。 山水之间,就会有所回声嘹亮。 其实,那就是她们的灵魂反馈! 30页 在大神猴孙悟空,护送唐僧取经路上。 他们在一起就,浩浩荡荡地来到了东海岸上! 熬青,他失去了妻子和Ai情。 就心灵世界里面,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! 幸亏在,深夜梦境里面。 得到了,南海观世音菩萨的点化。 让他继续留在东海龙g0ng里面,等待大唐天子李世民派遣到西天极乐世界灵山佛祖那里取经圣僧! 在新春佳节之际,人间处处花果飘香。 万里锦绣河山,大好时光! 熬青,他在水族里面的东海龙g0ng中,十分的凄惨! 3 於是,他就把手上明珠小龙nV宝宝托付给了父王。 和母亲照顾,自己就拿起神器斩妖除魔逍遥仙剑。 来到了,人间仙境奇缘山附近东海岸边游玩。 观赏人间,那个美丽的桃花盛开圣地! 在观赏期间,正好肚子十分饿了! 於是,就去海边找吃的,填饱肚子再说! 他,化作了一条修炼千万年的青龙。 附在海面上四处观望,不一会儿。 海洋战略资源核心地面茂密森林小路上,那里绿sE生态环境优雅。 是个清水出芙蓉,悠悠绿sE自然形成了一种美丽的风景线! 3 在人间的yAn光明媚大道上,大神猴孙悟空。 和师傅唐僧,他们慢慢悠悠地朝着西方走来! 他们,来到了此处。 正好此处,是人间和东海密切相连的战略纽带! 人烟稀少,乌云连天。 让人看不到边,两侧只有一米多高的芦苇。 顶天立地,在那里像卫兵那样站岗放哨。 大神猴孙悟空,就把那头红血万里神驹。 放在路边,吃起了nEnG草。 用如意金箍bAng,在草地上画了一个圆圈,让唐僧端坐在里面! 3 她,自己就架起了筋斗云。 飞向了,十万八千里外寻找食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